黑龙江2010年流通领域四大类商品四成不合格
据黑龙江经济报报道,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黑龙江)省工商局依法委托法定检验机构对流通领域的家用电子电器、建筑材料、儿童和学生用品、日用百货四大类商品开展质量监测,共检验22个品种,787个批次,其中合格462个批次,不合格325个批次。
据悉,2010年,监测电水壶、电热毯、室内加热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电饭锅、洗衣机、电磁灶、电压力锅、护眼灯、自镇流荧光灯、插头插座、转换器等家用电子电器类12个品种380批次,合格240批次,不合格140批次,合格率为63.2%。不合格家电类商品主要存在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以及标志和说明项不合格。
监测地板、人造板、涂料、胶粘剂等建筑材料类4个品种,184批次,合格69批次,不合格115批次,合格率为37.5%。涂饰强化木地板主要存在内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耐磨和表面剥离不合格问题。
监测儿童玩具车和学生用颜料、胶、涂改液等儿童和学生用品类4个品种,147批次,合格103批次,不合格44批次,合格率为70%。儿童玩具车商品主要存在活动部件间的间隙项、尖端项、电玩具软线和电线的保护项、结构项以及标识和使用说明项不合格。
监测染发剂、一次性塑料餐盒等日用百货类两个品种,76批次,合格50批次,不合格26批次,合格率为65.8%。染发剂不合格商品主要存在氧化剂浓度、PH值和标签不符合标准问题。
为确保消费安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监测情况,对市场上的相关商品组织清查,对销售的不合格商品依法进行处理。省工商局建议,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应尽量选择到大型商场、超市或专业市场等有相应质量保证的场所购买。应看清商品是否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以及是否有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