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儿童玩具新标准将实施 浙江出口企业需注意

2004-08-10 17:1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8月10日消息 记者从浙江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新《儿童玩具国家强制性标准》于10月1日将正式实施。新标准除对玩具的安全性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外,还规定玩具必须按照儿童年龄进行等级划分,并要贴上年龄警告标识。新标准规定,玩具(含试用和免费赠送的玩具)的全部材料都要检测,只要有一类材质不符合重金属含量的规定,就不能公开销售。

  新的标准实施后,消费者可以根据不同年龄组儿童的平均能力和兴趣及玩具本身的安全情况,选择最合适的玩具。3岁和8岁是年龄分组中比较明显的分界线。有关专家表示,对于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标准中特别增加安全要求。8岁以上儿童的玩具,厂家应该在玩具上贴有简单阅读、理解和注意说明、警告等。

  据悉,浙江检验检疫局在对出口儿童玩具检验过程中发现,浙江出口儿童玩具主要存在三方面质量问题:一是很多玩具未对适用儿童的年龄作警示标识,而玩具上装饰用的铃铛、吊坠等硬件物品,在拉力测试中容易生成许多小零件,幼小儿童一旦误吞,有导致窒息的危险。二是外观缺陷,有的布绒玩具外观整理不净、拼缝拉力不合格、破洞超标;有的玩具金属材料制成的配件,如钥匙圈等,制作粗糙,往往存在锐尖、锐边等不安全因素,严重影响玩具产品的安全性能;有的三轮童车油漆脱落;有的木制玩具表面黑点、节疤;有的塑料玩具表面污迹、划痕、装配不牢固等。三是玩具安全卫生方面不合格,部分企业在开发设计玩具时,仅仅考虑玩具的造型和功能,忽视了玩具的安全性能和卫生指标,对国外的玩具安全检验标准不熟悉,产品达不到国际标准要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出口儿童玩具价格低廉,企业选用的原料质量差,加工过程中对质量把关不严;少数企业基础薄弱,缺乏必要的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上追求“只求数量忽视质量”,对国际标准缺乏了解,不重视新产品研发和品牌战略实施。浙江检验检疫局提醒有关行业协会和儿童玩具生产企业要认真学习新《儿童玩具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时了解、掌握国外的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如欧盟、美国等最新玩具标准要求,加强采购原料和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和控制,提高企业整体设计和制作能力,向人性、科技、互动性化方向设计和发展儿童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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