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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加工贸易新政对玩具等港企影响大

2007-07-30 11:23   和讯传媒
      国家商务部及海关总署日前发表《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第44号公告),对大多数从事加工贸易的内地港商而言可算首当其冲。工业总会表示,将与广东省官员会面,反映港商对新政策的意见。 
 
  工总副主席刘展灏解释,有别于过往仅限制进口原材料,第四十四号公告限制出口类商品,属鼓励企业发展内销的政策,但鉴于大部分港商从事“加工贸易”而非“三资企业”,必须转制方可进行内销。过往,进口材料虽征税,但由于出口可获退税,因此对厂商影响较微;不过,如今撤销出口退税,将加重港商的成本负担。 

  刘展灏指出,限制类产品虽以塑胶、纺织、家具为主,但由于电子、玩具、钟表也涉及塑胶制品,而制衣也是港商主力发展行业,因此新政策广泛影响港商。此外,企业在进口及出口限制类商品时须先以现金(实转)缴付保证金,而非以往可由银行信用状代缴,对企业资金周转造成压力。 

  他举例说,原料进口成本约占产值三至四成,以进口税及增值税合计,税项约22%。换言之,新政策实施五成的“台账实转”,若进口1000万元原料,企业便须垫支110万元。 

  工总与工业贸易署官员会面,反映内地加工贸易新政策的意见,刘展灏期望港府能把意见向商务部及海关总署转达。他领导的工总珠三角工业协会下周北上广州,与广东省官员会面,反映新措施对港商的影响。 
标签: 玩具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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