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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盒监管切勿矫枉过正!

2022-01-22 16:45   广东省玩具协会

一个不起眼的小盲盒,竟然成了当下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在媒体的曝光下,涉嫌虚假宣传、到手商品与宣传不符、消费纠纷难以解决等盲盒消费问题被摆上了台面。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简称《指引》),对盲盒经营活动提出系列合规经营建议,包括规范盲盒价格体系、规范营销炒作行为,以及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等方方面面。有媒体称,这是为盲盒经营划“红线”,让消费者不再“盲目”!

 

初看这份历时半年多市场调研后出台的《指引》,可以理解监管部门面对“盲盒经济乱象频出”隐忧之下引导盲盒市场规范经营的愿望,但细看条款,却发现了一些有待商榷的地方,试列举其中几点与业界探讨:

 

 

《指引》第八条提出要规范盲盒价格体系:盲盒内商品实际价值应与其售卖价格基本相当,普通款商品与隐藏款商品的成本价格差距不应过大;单个盲盒的售价一般不超过200元……

 

“商品实际价值”如何界定?对于需要可玩性功能的消费者而言,盲盒可能就是一个无聊、奇怪的塑料玩具;对于喜爱、欣赏艺术家设计的爱好者而言,其带来的情绪抚慰、艺术灵感触发价值或许无可估量。

 

有人说,钻石的本质就是“碳”,钻戒凭什么卖那么贵?按照《指引》 中“商品实际价值应与其售卖价格基本相当”的逻辑,咱们的监管部门是否也要出台一份“钻戒指引”,让被爱情冲昏头脑的青年男女认清现实,看透珠宝商的丑陋嘴脸,“旷世巨钻,不过是碳”?

 

而对于“单个盲盒售价不超过200元”的建议,似乎也并无太大意义。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盲盒玩具的价格是59元,去年4月泡泡玛特将多款新品盲盒单价从59元涨至69元,立即引发不少网友热议与质疑。如何在保证产品质量、设计审美、生产工艺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价格,是品牌商要考虑的事;而市场能否接受,则是消费者自己的决定,市场自会给出答案,那也是品牌商要承担的风险。

 

 

《指引》第十八条旨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盲盒经营者不得向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通过销售现场询问或网络身份识别等方式,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

 

看到这条,笔者倒是想替全上海8岁以下的孩子问一句:“你们还把我当3岁小孩呢?”

 

以上只是玩笑话。我们很理解监管部门保护未成年人的良苦用心,但为人父母的都知道,孩子的成长过程,面对的诱惑可远远不止盲盒:今天想买盲盒,明天想要追星;今天爱玩游戏,明天沉迷短视频无法自拔……孩子的教育,是家长和学校的责任,作为监管部门,真能管得这么细吗?

 

当前大部分的盲盒面向的是15岁以上青年及成年人群,未成年孩子要购买,作为监护人有义务引导、告知,对潜在的风险予以防范;而随着盲盒经济的发展,已有个别玩具厂商推出更适合低龄儿童的盲盒产品,试想如果家长看到标识适合6岁以上的盲盒玩具,同时面对这个“指引”时,又该怎么向孩子解释呢?

 

 

当然,吐槽归吐槽,作为市场经济下衍生出来的新兴消费形态,盲盒经济繁荣的表象之下,的的确确也存在一些问题。《指引》涵盖了经营范围、运输、抽取等环节,犹如一个“引子”,有利于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制度体系的建设。但其中一些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营销手段的举措,监管部门实在无需多操心,谨防矫枉过正。至于消费者是否“盲目”,市场自会给出答案。

 

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更加尊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在我们看来,《指引》细致到如“单个盲盒售价不超过200元”等等,很明显就是对市场资源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与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相佐,实在不宜提倡。

 

最后还需指出的是,此次的《指引》只是合规指导,并非强制性,政府目前也并没有进行一刀切的干预。但在部分媒体的宣传中,“上海禁止向8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盲盒”“盲盒限价200元”等标题见诸报端,合规建议条款有被舆论误导为强制性举措的趋势,值得关注和警惕。

 

来源:广东省玩具协会旗下-中外玩具网

作者/编辑:李实耀 Salas

配图:中外玩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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