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大,政府如何帮助企业解决?
政策原文
四、加强防控物资保障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民生保障流通企业等,按企业在“莞e申报”系统申报在岗人数50%配售口罩,按每100人配售一个测温设备(单个企业配售不少于1个、不多于10个)。
政策解读
为缓解企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所需的防疫物资储备压力,结合我市相关物品产能实际,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民生保障流通企业的口罩、测温设备进行配售,其中,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主要包括医疗物资及重要原辅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及相关配套企业、生活生产物资生产及调运企业等,由市发改、工信等部门收集,民生保障流通企业由市商务部门收集。
对于上述企业已复工复产的,口罩配售的数量将按照企业在“莞e申报”系统申报在岗人数50%计算。测温设备配售的数量按照企业在“莞e申报”系统申报在岗人数每100人配售一个测温设备,单个企业配售不少于1个,不多于10个。相关配售物资将配送至各镇街供销系统,由属地镇街负责安排通知企业分批购买。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谢宇鹏21689003。
5 企业有返莞员工需要集中医学观察,怎么办?
政策原文
五、统筹解决企业医学观察难题
协助企业开展对非疫情高发地返莞员工的集中医学观察。对在企业内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各园区、镇(街道)协助企业制定应急防控措施,并在防控物资上给予帮助;缺乏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企业,由园区、 镇(街道)统筹协助落实。
政策解读
①企业结合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是否符合集中医学观察点设置条件作出评估。
②企业认为具备条件设置集中医学观察点的,可以向园区、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提出服务指导需求。
③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到企业进行现场评估,符合条件的,现场指导企业设置集中医学观察点,各园区、镇(街道)根据企业需求,在防控物资上给予一定的帮助,并由企业落实集中医学观察点的管理。
④不具备设置条件的企业,由园区、镇(街道)统筹协助落实医学观察措施。
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科钟冠东,23281129
6 政府如何为企业复工复产、落实防控措施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政策原文
六、落实全过程跟踪服务
建立“一跟到底”服务对接机制,用好“企莞家”等平台,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全链条各环节, 推进企业供应链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复工,促进企业增产扩能,实现开工率与达产率同步提高。对复工复产企业派驻卫生 防疫指导组,为其落实防控措施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政策解读
工信方面
积极利用“企莞家”等线上企业服务平台,搭建企业诉求响应系统,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疫情,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面临的有关问题。对于企业在平台反映的问题,如用工、物资保障、物流、产业链配套等,将推送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协调解决,并安排专人做好“一对一”跟踪服务,对问题“一跟到底”。
同时,积极推进企业供应链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复工,根据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上下游供应商需协调复工的需求,属于市内企业的,由属地镇街工信部门尽快协调其复工事宜,在满足安全防控条件下,优先安排实地核查和安全防控指导。对属于市外或省外的供应商,由市工信局及时上报省物资保障组予以协调解决。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谢宇鹏,21689003
卫健方面
对复工复产企业派驻卫生防疫指导组,为其落实防控措施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①企业评估复工防疫能力。
②如果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有疫情防控指导需求,可以向所在园区、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提出。
③由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安排指导人员,进驻企业对卫生防疫进行指导服务。
④结合企业具体情况,提供全方位防疫指导,确保安全复工。一是指导企业做好返岗员工的排查登记和健康监测,做好重点人群分类管理,掌握员工流动和健康情况,安排专人每天进行体温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如实报告。二是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场所的防控管理,加强人员进出登记和流动管理,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加强就餐管理,严格控制集体活动、会议频次和规模,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员工流动。三是指导加强员工个人防护,加强教育培训,让员工掌握疫情防控知识,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开展员工心理健康服务。四是指导做好疫情应对处置,指导企业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处置流程,落实防控责任人和措施,根据条件设置临时医学观察点,确保一旦出现疫情风险,能够妥善应对和处置。
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科钟冠东,23281129
7 物流不畅,怎么办?如何确保企业物流配送高效畅通?
政策原文
七、畅通物流配送渠道
整合全市物流资源,组建物流配送运输专班,设立服务专员,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的物流配送需求。协调解决企业通行证和交通限行,确保企业物流配送高效畅通。
政策解读
企业将物流需求报到市商务局服务专员处,由服务专员发布需求给物流企业,物流企业承接后再与企业对接。如果有运输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紧急需求,可直接联系市商务局服务专员,市商务局调度物流应急运输专班直接运输。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2281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