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章芳荣 通讯员张磊 楼云青)笔者昨日从义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2005年第四季度对市场采购出口玩具进行抽样检测时,发现有四成玩具标识和使用说明不合格.
在接受抽样检测的172批次市场采购出口玩具中,有84批次的玩具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其中有76批次的玩具标识和使用说明不符合两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占总检测批次的44.2%.
检验检疫人员分析,除了玩具制造商和市场经营户对玩具标准不熟悉、对玩具标识和使用说明不重视以外,客户提供的玩具标识和使用说明,企业未加以验证就使用也是造成上述不合格情况的部分原因.
义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玩具制造商和市场经营户应对玩具标识和使用说明予以足够重视,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以避免此类情况的重复发生.
同时,检验检疫局提醒玩具制造商和市场经营户关注GB5296.5-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中对儿童玩具的安全性能的规定.该规定对于玩具说明的字号、所用材料的通用名称都做出了详细的强制规定,如在产品包装、使用说明书以及标签上必须标明该玩具所适用的年龄范围,对需要有警示标志的玩具必须标明“危险”、“警告”等字样,并且这些字样的字号不得小于四号黑体字.而那些只标着“MADE IN CHINA”字样的玩具是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