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新法案已取代2008年第3388号决议关于玩具及其部件和配件的卫生要求以及根据2015年第3117号决议修订的合规评定要求。
新法包含以下内容:
- 本规定适用于属于协调关税表编码9503.00.10.00、9503.00.22.00、9503.00.28.00、9503.00.29.00、9503.00.30.00、9503.00.40.00、9503.00.91.00、9503.00.92.00、9503.00.93.00、9503.00.94.00、9503.00.95.00、9503.00.96.00、9503.00.99.10、9503.00.99.90和9505.90.00.00的玩具和配件
- 上述编码不是排他性的,因为还需要考虑产品特性
- 将哥伦比亚技术标准(NTC)或其(可接受的)等价物用于机械和物理特性、某些元素的易燃性和迁移。值得注意的是,对19种可溶元素的限制要求与法规(EU)6811/2013(钡)和指令2012/7 /EU(镉)修订的指令2009/48/EC基本相同。
- 限制三岁以下儿童玩具中的六种邻苯二甲酸盐(BBP、DBP、DOP或DEHP、DNOP、DINP和DIDP)
- 采用方案1b,4或5并符合NTC-ISO/IEC 17067的产品认证
2018年第686号决议将于2019年3月5日生效。在此日期前,玩具必须符合2008年第3388号决议和2015年第3117号决议规定的合规评定要求。
表1总结了19种元素的机械和物理特性、易燃性和迁移量的可接受标准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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