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儿童产品细节问题多
1、中文标识不合格居多
宁波检验检疫局通报2015年以来进出口食品和进出口消费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宁波口岸进口儿童用品总体质量较好。宁波口岸进口儿童用品以进口知名品牌为主,中文标识不合格是进口儿童用品中发现最多的问题,未加贴中文标识,中文标识描述不规范,执行卫生标准号、产品规格、注意事项等内容不符合我国相关产品的强制性技术标准等。比如2015年10月,宁波检验检疫局在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工作中,在口岸抽查一批进口婴幼儿服装,为儿童斗篷浴衣,品牌Sterntaler,型号7251400,产地土耳其。经检测,该产品标识标签不符合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标准要求,产品标签上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会对消费者产生错误的引导。
2、产品保质期要留意
不少消费者对产品保质期的问题容易忽视,一般认为购买知名品牌不会出现此类问题。其实,购买知名品牌儿童用品也要留个心眼,以免埋下安全隐患。比如2016年3月,宁波检验检疫局在宁波栎社保税物流园区对一批进口纸尿裤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从日本进口的花王纸尿裤部分型号规格已超过保质期。发现此情况后,检验人员对该进口商近期进口的另一批纸尿裤进行了现场查验,发现也存在同样情况。
3、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
消费者在购买儿童用品时仍需十分细心,以免留下安全隐患,对儿童造成伤害。比如2015年10月26日宁波某电商企业报检一批从德国进口的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经检测,该商品动态试验不符合GB27887-2011《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标准要求;原产地为法国的进口苏菲震动声球玩具(拉尔切猫版)经检测,发现玩具所含绳索和弹性绳厚度小于1.5mm,不符合GB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标准中4.11.1条款对于18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的绳索和弹性绳的要求,玩具绳索和弹性绳过细,容易勒伤手指或其他部位,对儿童造成身体伤害,具有较高的危险性。
国家质检总局曾通报,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口儿童用品的质量不合格率超三成,进口儿童用品的安全卫生环保项目不合格情况也不容小觑。
进口儿童安全座椅问题也不少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5年进口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产品质量监管信息。今年第一季度,全国检验检疫机构共检验240批次,发现不合格18批次,不合格率为7.5%,不合格产品主要来自于德国、波兰、法国等国家。自去年2月1日儿童安全座椅正式实施进口商品法定检验以来,全国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实施现场检验1109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219批,批次不合格率为19.7%;抽样送实验室检测92批,发现质量安全不合格4批,不合格率为4.35%。
在现场检验的批次中,有五分之一的进口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产品存在标志标签方面的问题,甚至发现了“早产座椅”,即对应型号产品虽已取得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但进口的该型产品生产日期早于获证日期;发现少数进口商为逃避监管,有意瞒报儿童安全座椅进口的现象。从实验室检测数据来看,进口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不合格内容包括面料燃烧性能不合格、动态测试失效等,涉及的品牌有BRITAX、诺尼亚等。
“我国儿童安全座椅市场尚属普及的早期阶段,国内进口商盲目相信洋品牌质量,加之产品检测费用较高,很少愿意主动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质检局检验监管司司长孙文康表示,进口产品方仍需加强对国内产品质量安全法规的认识,检验检疫系统也将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等多种措施,切实维护我国消费者合法权益。
这些消费者要知道
宁波检验检疫局相关人士表示,属于法检商品的进口儿童用品在进口时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验合格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可在购买时验证相关证明文件。
北京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购买玩具时,对于塑胶玩具、娃娃玩具、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和童车,应注意其包装上是否加贴了“CCC”标识。
进口儿童用品在国内销售的必须有中文使用说明和标识,标明生产厂名称、厂址、商标、使用年龄段、安全警示语等,必须符合GB5296《消费品使用说明》系列标准和相关商品的国家强制性技术法规要求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时务必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和标识,应正确使用保护儿童安全。
进口儿童用品在国内销售使用必须符合我国相关强制性技术法规标准要求,主要儿童用品相关的标准: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标准为GB27887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玩具标准为GB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婴童服装标准为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2016年6月1日起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将正式施行)、GB17591《阻燃机织物》,婴儿纸尿布标准为GB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等,消费者可对商家提供的检测报告进行审查。(编辑/黄美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