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玩具网 12月23日讯】CLP法规涵盖有害物质和混合物的标签和包装。向公众提供的此类物质和混合物要求具有防儿童开启包装和/或防触碰标签。ECHA实施论坛正在15个成员国展开调查,以确定规定的符合情况。
作为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 ((EC) No 1272/2008)要求的一部分,向公众提供的一些特定种类的物质或混合物的包装要求具有防儿童开启和/或触碰警告装置。
CLP法规提供了物质和混合物的危害性分类清单,对使用防儿童开启和/或触碰警告包装
提出了要求。对于甲醇含量超过3%或者二氯甲烷含量超过1%的混合物,也同样要求使用防儿童开启包装。
2015年6月,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宣布自2015年7月起至2015年12月底,15个成员国的检查人员将对需要使用防儿童开启包装,包含有害物质或混合物的消费品进行检查。此类产品主要包括打火机油、消毒水、清洁和洗涤用品以及下水道清洁剂等。
根据CLP法规,在以下情形下,供应商必须在包装上贴上产品所含物质或混合物的标签:
˙ 所含物质被归类为有害物质,或者
˙ 混合物中包含一种或多种物质被归类为有害物质且浓度超过一定的限值。
CLP法规第17条对标签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了规定。标签中应包含:
˙ 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
˙ 提供给公众的包装中的物质或混合物的标称值
˙ 产品标识
˙ 警告字样(警告或危险)
˙ 如有需要,有害物质的图形标记、危害性说明、防范措施说明以及补充信息
除了防儿童开启包装/容器外,检查人员还会检查触碰警示包装,以及确保不存在将食品、动物饲料、药品和化妆品混淆的情况。
根据CLP法规,触碰警示装置的技术规格应符合修订版EN ISO 11683《包装--危险触碰警示--要求》。
检查人员的主要检查对象为向公众提供混合物的配制人员、再进口商、再填充和再包装人员,以及混合物的进口商等。此外,检查对象还包括向公众出售此类物质的经销商(包括零售商)和制造商。
胶囊形洗衣液的包装也需要进行检查。其标签和包装的具体要求也在Regulation (EU) 1297/2014(CLP法规的修订条例)中进行了规定。这些胶囊应具有更强的抗压性,溶解更加缓慢,且当儿童将其放入口中时,应具有苦味使儿童产生排斥从而吐出。外包装要求完全不透明,且包装上要有清晰醒目的"远离儿童"防范说明,同时需要进行防儿童开启包装(需两手同时用力才能打开包装)。
检查结果将于2016年6月在实施论坛发布(实施信息交换论坛)。
>资料提供: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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