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排查主体经营行为。全面摸排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店铺,特别是校园周边商店、摊点等销售儿童玩具的场所,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纠正超范围经营行为。主要检查儿童玩具是否标注国家3C强制性认证、中文标识、警示标识、厂名厂址等事项,对销售仿真枪、含毒害物质、存在安全隐患、色情暴力玩具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是推行行政指导。建立儿童玩具经营者户口电子档案,把辖区内所有从事销售儿童玩具的市场主体纳入经济户口管理,完善注册登记电子档案和经济户口数据库。引导和强化儿童玩具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质量承诺等制度。
三是对重点玩具和销售量较大、群众投诉较多的玩具进行抽样检测,严把商品质量关。
据招远市市场监管部门介绍,近期,本次检测共抽取样品16个批次,经检测有5个批次商品不合格,其中毛绒玩具类4个批次、静态益智玩具类1个批次。总体监测结果显示:一方面商场、超市销售的儿童玩具质量明显优于综合市场;另一方面电动玩具类、静态益智玩具类玩具的质量优于毛绒玩具。
据了解,不合格商品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玩具存在锐利尖端、边缘或跌落时产生碎片,都可能对儿童造成潜在的伤害危险。企业在产品设计时只考虑了外观,没有考虑到安全性能。
由于玩具中存在的小零件,一旦被儿童误入口中,极可能造成窒息等危及儿童生命安全的事故,因此国家玩具安全标准对3岁以下儿童的玩具设置了小零件测试。同时标准规定,3岁至6岁儿童的玩具,必须在玩具上贴有警示标志:“警告!内含小零件,不适合3岁及以下儿童使用。”此次监测发现,3个批次小零件测试不合格,而且没有安全警示标志。
执法人员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现场以案说法,通过宣传牌、宣传册、知识问答等形式,向市民宣传不合格儿童玩具的危害,传授识别假劣玩具的方法,提高儿童消费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大力宣传假冒伪劣及不合格玩具产品所带来的危害,进一步提升广大家长和经营户的防范意识。
同时加强维权力度。严格落实12315值班制度,依托“一会两站”维权网络,及时受理并解决玩具消费申诉,最大限度的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为儿童身心健康良好发展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