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关于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简称WEEE指令)已正式实行,而被称为“全球最严厉的欧盟环保指令”——《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指令)也将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这项指令的实施,将可能导致我国出口欧盟的家电价格上涨10%,成本上升的结果就是与国外产品相比竞争力下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的家电专家陆刃波这样描述欧盟指令对中国家电企业的最直接影响.据了解,针对欧盟的有关环保指令,我国已经在紧急制订相应标准,我国首部《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目前已进入审查阶段,今年年内有望正式通过并强制实施.
国家质检总局检验司有关人士也表示,欧盟两项指令的实施,具体会冲击我国大家电、小家电、IT产品、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照明设备、家用电子设备、自动售货设备等8大类产品及其上下游相关企业.按今年贸易额的增长幅度推算,这两个指令的实施将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欧盟造成560亿美元的直接影响.国家质检总局已于日前正式发布了首批针对欧盟ROHS指令的6项检测方法标准,分别采用原子荧光光谱法等方法检测6种有害物质,将于2006年1月18日起实施,同时还公布了全国18个承担电子电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名单.
广东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CEST)的有关专家指出, 有关企业在对两项指令的认识和检测认证中存在四大误区.广东质检中心赵明桥博士后指出,最明显的误区就是企业在检测设备购买上存在问题.
质检机构在对企业实地调查中了解到,中小企业的相关检测能力较弱,不少企业缺少相关检测设备和专业人才,对元器件质量不能进行自检,无法保证使用的器件符合欧盟指令的要求.但部分大中型企业采取购买相应的ROHS限制物质仪器设备,自行检验各种电子元器件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对此,赵明桥指出,其实这种做法并不一定可行,从经济效益角度来说并非是好的选择.
未检验便出具合格报告
首先,购买全套的ROHS指令限制物质检验设备要耗费大量的资金.其次,设备的使用维护费用较大.第三,由于电子电器设备产品组成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采用不同的预处理和检测方法会使检测结果出现很大的差异,数据没有可比性.
市场上不少以盈利为目的的、非官方的检验机构或代理机构进行低价竞争,以低价格吸引客户,以低质量服务,甚至未经检验而随意出具报告.而不少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为贪图便宜和“方便”主动寻找这类可以出具“假报告”的机构.
一些企业选择检验机构又一味“崇洋媚外”,一谈到ROHS项目检测,就想到外资检验机构.对此,赵明桥表示,其实,根据欧盟的相关规定,并不指定某家机构来检验,只要取得相关资质的检验单位,均可进行ROHS指令限制物质的检验并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质检人员在检验中发现某些企业仅仅检验某一批样品或某一型号合格,就认为所有样品合格.对此,专家指出,其实,厂商应根据零部件供应商是否建立环境限制物质质量管理体系及执行的状况来确定其检验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