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4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采取措施以规范儿童服装中的阻燃剂三(2,3-二溴丙基)磷酸酯(TDBPP或TRIS)。
1992年4月,加利福尼亚州在第65号提案致癌化学物质清单中增加了三(2-氯乙基)磷酸酯(TCEP)。除了其它阻燃剂,加利福尼亚还将磷酸三(2,3-二氯丙基)酯(TDCPP)纳入了65号提案的化学物质清单。自2011年10月将TDCPP列入清单以来,大家达成了很多一致建议;特别是广泛应用于消费品中的聚亚安酯(PU)泡沫材料。这两种阻燃剂在马里兰州、纽约州和佛蒙特州也均被监管。
2014年2月,阿拉斯加州、纽约州和华盛顿州提交提案以规范儿童产品和住宅家具中的含磷酸盐阻燃剂。
自2014年初以来,马里兰州和华盛顿州还引入了规范TCEP和TDCPP的法案。法案的重点归纳如下表。
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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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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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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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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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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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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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里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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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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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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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儿童护理产品,包括:
婴儿产品
安全座椅
婴儿床垫
哺乳枕
婴儿推车
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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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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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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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C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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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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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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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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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 6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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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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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以下儿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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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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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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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C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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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软垫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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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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