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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儿童产品出口巴西须关注新规定

2014-03-21 11:30   夏凉   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来自巴西国家计量、标准与工业质量协会(INMETRO)消息,巴西近日对三类儿童产品采取了一些新措施,可能会对中国出口商造成一定的影响。分别是:
 
  --机动车辆用儿童约束装置(不包括充气儿童约束装置)的新技术要求(第18/2014号指令),包括适用范围、补充文件、一般要求、标记和说明、分类和符合性证明等条款。
 
  --婴儿坐式推车于2015年7月10日之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315/2012指令),这些产品中使用的任何金属部件在持续的使用中都不得显示任何腐蚀迹象。
 
  --修订婴儿床合格评定要求,包括适用范围、补充文件、合格评定程序、认证印章、责任和义务,以及处罚等条款,目标商品为最终法规颁布后18个月内在巴西制造或进口至巴西的婴儿床。为确保符合所有的适用要求,婴儿床须采用认证体系4、5或7,基于型式试验及市场或生产点的取样检查、对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估,以及要求检测每批进口产品。
 
  巴西是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也是宁波地区大力开拓的新兴市场。2013年,宁波地区对巴西的出口额比上年增长6.2%,其中,包括婴儿车在内的玩具产品批次和金额分别为248批和1060.67万美元,同比增长14.3%和9.7%。鉴于宁波对巴出口企业众多,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儿童产品向来是各国设置技术壁垒,阻拦产品进口的重点对象,已经并将继续对我国的对外贸易造成巨大障碍,实时掌握最新动态有助于企业在日益加剧的贸易摩擦围剿中寻求新的突破点;另一方面,企业要在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规标准生产,确保儿童产品在可溶性重金属、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结构设计、零部件、标签等细小环节达标,走出一条高质量、绿色安全的出口创汇之路。
标签: 婴幼儿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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