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公布的协调标准名称及参考编号包括:EN 71-1:2011+A2:2013:玩具安全——第一部分:机械和物理特性。EN71-1订明了有关玩具机械和物理特性的要求及测试方法,这项欧洲标准适用于儿童玩具,指为14岁以下儿童设计,或供其玩耍用的产品或物品。该标准涉及新玩具在可预见及正常使用期限内的安全性,以及玩具在以预定或可预见的方式使用时应顾及儿童的行为,包括供36个月以下儿童、18个月以下幼儿,以及不能独立坐起来的婴儿所使用玩具的具体要求。标准还订明了包装、标记和标签的具体要求,不包括乐器、运动器材或类似产品,但包括模仿这些产品的玩具。该标准并不适用于以下玩具:供公众使用的游乐场设备;供公众使用的自动游戏机,无论是否需要投币;装配有内燃机的玩具车;玩具蒸汽机;吊索和弹弓。
新标准是包含了修订声学要求及测试方法的“修订二”整合版本,对声学要求作出了修改,把发声玩具分为三个类别。第一类包括:每次启动后,发声周期通常在30秒以上的玩具;每次启动后,发声周期通常在30秒以上而且贴近耳朵的玩具;使用耳机或耳塞的玩具;发声时间通常占玩耍时间三分之一以上的其他发声玩具。第二类包括:每次启动后,发声周期通常在30秒以下,但在5秒以上的玩具;摇铃及挤压玩具;模仿乐器的吹奏玩具。第三类包括:每次启动后,发声周期通常少于5秒的玩具;火药帽玩具;哨子等吹奏玩具。旧标准EN 71-1:2011将被新标准EN 71-1:2011+A2:2013取代,符合旧标准的玩具将于2014年9月30日起不再视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