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澳大利亚实施婴儿学步车新标准

2013-03-14 11:06   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2013年2月15日,澳大利亚正式实施《2013年澳大利亚联邦消费者保护公告第1号—消费品安全标准:学步车》新标准。新版标准采用了美国ASTMF977-2012标准,取代了ASTMF977-2000旧版标准。

  据悉,由于本国未制订婴儿学步车标准,而为了降低在适当监督和合理使用情况下的伤害事故率,澳大利亚当时采用了较为严格的美国婴儿学步车标准ASTMF977-2000。由于2002年以来美国学步车标准经过多次更新,安全要求大幅提升,而采用老标准导致了目前澳大利亚市场存在很多不安全学步车产品。

  据了解,此次采用的新标准ASTMF977-2012与之前版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机械物理检测方面,标准中7.3、7.6条款分别对稳定性测试和台阶跌落测试的装置和方法进行了更详细的描述,有效阻止学步车倾翻或跌落楼梯事故的发生;二是警示标签方面,8.2条款对带有停车制动装置的学步车增加了警示标签要求,并修改了楼梯危险警示标签内容,帮助消费者规避风险。

  此次标准更新,澳大利亚政府设置了13个月的过渡期。即在2014年3月31日前,符合老版本ASTMF977-2000或者新标准ASTMF977-2012的学步车均可以在澳洲市场销售;自2014年4月1日起,输往澳大利亚的学步车必须要满足ASTMF977-2012标准的要求,否则无法进入澳洲市场。

  近年来,澳大利亚玩具及儿童用品标准逐渐升级,安全要求也逐渐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靠齐。2012年宁波地区出口澳大利亚的童车达123批次、202万美元,比2011年分别减少24%和23%,出口形势不容乐观,而新标准的实施必将带来更大影响。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一是关注澳大利亚、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学步车及其他玩具、儿童用品的更新标准,明确产品检验测试的新项目和新要求,签订合同时把握好标准实施日期。二是主动进行产品的升级换代,针对标准变化做好产品的结构调整及标签审核,落实首件验证制度,确保过渡区内产品符合新标准,抢占澳洲市场。三是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充分利用合作应对机制,发挥好信息、技术、人才优势,提升技术性贸易措施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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