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玩具网11月19日讯】PAHs为1B类致癌物,REACH附录17的条款28限制了所有物质及混合物中的1A及1B类致癌物的使用,因此对于物质及混合物(主要是粉末态,液态这些无特定形态的产品),是有法规限制PAHs的,即受附录17条目28的限制。另外,对于轮胎及轮胎中使用的填充油,是受REACH附录17条目50的限制的。
但是对于消费品中PAHs的限制,欧盟目前是没有对应的法规的。只有德国有关于PAHs的限制要求,目前限制的是18种PAHs,对应的德国标准是ZEK 01.4-08。REACH附录17条目50中限制的8种PAHs也是ZEK 01.4-08限制的18种中的物质。
此限制草案将对消费品中PAHs的限制纳入到REACH的附录17的条目50中来,限制与皮肤直接并长期接触的塑料件和橡胶件,要求列出的这8种PAHs的含量不能超过1mg/kg(1ppm)。
以下是我们的汇总:
· 2012年10月31日,欧盟委员会(EC)向世贸组织(WTO)提交了修订REACH附录17条目50关于多环芳香烃(PAHs)的草案。此修订案有望于2013年下半年发布,于2015年中实施。
· 此修订案将此限制的范围延伸到消费品。目前附录17的条目28禁止物质和混合物中含有PAHs,条目50限制橡胶填充油和轮胎中的PAHs。
· 此限制提案由德国于2010年提交给EC的,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此提案草案的限制范围适用于与皮肤或口腔直接并长期接触的橡胶和塑料件。此提案阐述了消费者与这些物品通过皮肤接触而摄入的风险。
· 这些限制的PAHs被分类为1B类致癌物。他们存在于油,煤焦油以及橡胶填充油中,用作生产轮胎及一些塑料或橡胶产品,比如工具的把手。这些化学品并不是有意添加到产品中的,他们是作为杂质存在的。
· 此草案提议的限值为1mg/kg,而不是德国之前提案中提议的0.2mg/kg。
· 此限制的细节汇总于以下的表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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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链接:
1. 条目50的修订草案:
http://ec.europa.eu/enterprise/tbt/tbt_repository/EU73_EN_1_1.pdf
2. 修订案的WTO通报 (G/TBT/N/EU/73):
http://ec.europa.eu/enterprise/tbt/tbt_repository/EU73_EN_0000.doc
3. REACH 法律文本的整合版: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ONSLEG:2006R1907:20120601:EN:PDF
4. 德国关于PAHs限制的附录15草案报告:
http://www.bfr.bund.de/cm/349/pak_annex_XV_restriction_report_proposal_for_a_restriction.pdf
(来源:中外玩具网 cto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