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香港玩具创作设计比赛
2005-03-23 09:36 设计在线
自1980开始,香港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玩具出口地之一,为世界著名的玩具公司生产高质素的玩具产品.为进一步提升玩具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香港玩具厂商会及香港理工大学第四次携手合办香港玩具创作设计比赛,希望藉此发掘优秀玩具业设计人才,并鼓励“创作”及“创意”,募求提高业界的设计及创作水平.
参赛组别
比赛分为三组,参赛者可选择参加以下一个组别.
1. 学生组:
甲组:中学组别;乙组:大专院校组别
居住于港、澳、台及内地的同学参与,参加者於递交作品时须为全职学生.
奖项奖品
金奖港币18,000元及奖座
银奖港币10,000元及奖座
铜奖港币5,000元及奖座
2. 公开组: 欢迎港、澳、台及内地的人士参加,必须以个人名义参赛.
奖项奖品
金奖港币18,000元及奖座
银奖港币10,000元及奖座
铜奖港币5,000元及奖座
3. 企业组:
参赛之玩具厂商必须在香港注册或以本港为总部;作品须为2002年5月30日以后推出的产品
奖项奖品 www.dolcn.com
特别设计奖座
评审程序:
学生及公开组的竞赛各分初赛及决赛两部分进行,所有参赛作品将由比赛筹委会成员、设计专家及业内人士所组成的评审团进行初审遴选.大会将通知入选决赛者进行首办制作,制作费用可由大会资助,限额为港币800元.最後大会评审团将对入选作品进行终审,评定各组奖项.
企业组则不设初赛,由大会评审团直接选出各得奖作品.
评选标准评分比率
学生及公开组 企业组
1.创意 30% / 40%
2.设计概念及原创性 20% / 20%
3.操作及生产可行性 20% / --- www.dolcn.com
4.市场价值 20% / 30%
5.环保概念和社会意识 10% / 10%
所有组别递交报名表格截止日期: 2005年4月20日
比赛规则
(1) 如发现作品有抄袭成分,将即被取消参赛资格.
(2) 参赛者必须遵从大会之一切决定.评审结果以评判团之决定为准,参赛者不得异议.
(3) 主办机构保留修改比赛规则的权利.
(4) 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参赛作品及其照片作宣传用途.
(5) 参赛者所填写在报名表格上的个人资料,只作此项比赛之用途.
公布比赛结果
大会将於2005年12月公布比赛结果,而得奖者将获邀出席颁奖典礼及有关之宣传活动.结果详情可浏览大会网站.
作品领回
设计图、操作说明及相片将不获归还,模型及产品则可於比赛结果公布後在大会秘书处取回,日期将另行通知.参赛者须负担取回作品所需要的费用.若参赛者未能在限期前取回参赛作品,除非另有声明,否则主办机构将视参赛者放弃取回作品之权利及自动授权主办机构处置该等作品.
设计版权及专利注册
(1)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参赛者在呈交作品前需了解其作品并无触犯现有的设计注册及版权专利条例,主办机构对参赛作品之可能违反版权、专利或因其後宣传所产生的指控概不负责.如出现任何有关的指控、诉讼,参赛者须对此等事项及可能连带的法律责任负责.因此为保障本身利益,参赛者可自行决定为作
品办理版权注册事宜;申请版权的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 获奖作品的版权属得奖者所有,香港玩具厂商会会员可优先与得奖者洽商生产获奖作品的安排.生产权乃先到先得,会员必须在公布结果後三个月内决定并透过厂商会通知得奖者.至於生产详情,会员可按需要与得奖者签订合作协议.三个月後,得奖者有权自由与其他有兴趣厂商洽谈.
(3) 如出现任何争议,主办机构对有关作品的参赛资格或颁发的奖项保留撤消或收回之权利.主办机构对有关是项比赛的一切决定保留最终决策权.
遗失或损坏责任
主办机构将竭力保管模型及产品,但若发生任何遗失或损毁,主办机构概不负责.
大会秘书处:
地址:香港九龙红
香港理工大学
陈鲍雪莹大楼十楼R1007室
企业发展院企业合作处(2005玩具设计比赛秘书处)
电话:(852)3400-2811 / 3400-2809
传真:(852)2333-2410
电邮:pdtoy@inet.polyu.ed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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