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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出台 将大力发展动漫业(附全文)

2012-08-16 15:48   中外玩具网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文化产业结构。

  做大做强文化服务业。健全文化创意和创作生产、经营机制,建设一批文艺创作生产基地。实施内容精品战略,大力发展具有岭南特色的文化服务业,每年推出一批具有广东特色,在国内外影响力强、市场叫得响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演艺方面的精品佳作。加快发展数字内容产业,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文化和媒体数字资源库。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建设一批具有战略性、引导性和带动性的重大内容产业项目,在重点领域取得跨越式发展。

  培育文化领域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流媒体、动漫网游、网络音乐、多媒体广播影视、高清互动电视、数字娱乐等新兴文化业态。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双向转换,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立数字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体系,加快推进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与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动出版业向多媒体、网络化发展。促进文化产业与教育培训、旅游休闲、时尚消费、体育健身等产业联动发展,拓展文化产业领域,培育和延伸文化产业链条。

  提升文化制造业发展水平。推动广东省具有传统优势的文化产品和设备制造业提高创新能力,培育自主品牌,实现由加工型向精密制造型升级、由产品制造型向内容研发、衍生产品开发升级,将广东打造成为高端文化产品和设备制造基地。大力发展绿色印刷,支持新一代大容量高清光盘的研发应用,鼓励研发新型影院系统、数字多媒体娱乐设备、流动演出系统、多功能集成化音响、游戏游艺设备等。

  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培育发展一批创新型文化企业,打造若干国家级创新型龙头文化企业。推进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技术先进、功能强大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广州、深圳等地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创意研发中心。加强文化领域核心技术研究,重点开发数字动漫制作、数字音视频和高清影视制作、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网络出版、语义智能搜索、OED电子纸电泳、MPR多媒体复合关联编码等关键技术,加强研发文化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技术标准、关键元器件和装备,推动若干重大文化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

  (二)优化文化产业布局。

  建设“珠江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圈”。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建设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区的核心区为目标,重点发展传媒出版、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影视制作、音乐创作、网络文化服务、文化领域核心技术研发等高端和新兴文化产业,建设一批全国领先、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国家级产业园区。广州、深圳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通过打造“创意之城”、“设计之都”,力争成为文化创新中心、区域文化产业中心和文化产业示范城市。重点发展新闻出版、影视音乐制作、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演艺娱乐、数字新媒体、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会展等产业,建设一批文化企业总部以及研发中心、物流中心、出口基地,培育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传媒集团和文化品牌,形成一批规模化、高端化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

  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余各市重点发展创意设计、印刷复制、动漫游戏、工艺美术、音像电子、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文化旅游、文化设备制造等产业,形成一批空间集聚、分工协作、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集群和园区。

  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依托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海洋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源,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文化产品制造等具有岭南特色的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形成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承接珠江三角洲地区文化产品和设备制造等产业转移,形成若干集聚发展的文化产业转移示范园区。

  在广州南沙和东圃、深圳前海、珠海横琴新区、东莞松山湖等地建设“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试验园区”,在中山建设“粤台文化创意产业园”,形成以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为主的外向型产业集群。

  加大扶持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发展和认定一批文化产业强市和特色文化产业县(市、区)、镇,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三)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培育和做强文化市场主体。鼓励综合实力强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资产和销售过百亿,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文化企业。健全文化企业股改上市工作机制,推动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珠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文化企业,以及一批综合实力强的民营文化企业上市。鼓励中小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企业群体。实施商标品牌带动战略,打造一大批具有广东特色、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化品牌。

  发展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规划建设若干个全国性和区域性的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动漫产品、广播影视节目、演艺节目、音像制品、工艺美术等文化产品和服务交易市场,推动各类文化交易市场拓展规模,深化服务,增强辐射力和影响力。建设现代文化传播体系,重点构建覆盖全省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国有出版物发行网络、数字电影院线以及演出院线。在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建设一批集新华书店、数字影院、时尚文化娱乐和文化产品销售为一体的大型文化中心。大力发展文化电子商务,推动现代流通形式成为文化流通领域的主要力量。

  健全文化要素市场。积极培育版权、资本、金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市场,推动广东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完善文化产权交易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文化企业开展文化产权交易。建立健全文化投融资平台,促进文化与资本市场对接。发展版权代理、知识产权评估、演艺经纪、信息服务、融资担保、工艺美术品拍卖等文化中介行业,推动文化中介机构向规范化、品牌化、规模化方向发展。规范发展文化行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行业规划、平台建设、信息交流、协调维权等方面的作用。

  积极培育文化消费。引导和培育文化消费,提高文化消费在社会消费中的比例。开展“文化消费补贴计划”和“国民文化消费卡工程”试点,探索对人民群众看电影、看戏、看有线电视和购买书籍与音像电子产品等基本文化消费进行补贴的机制。鼓励和培育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文化消费新模式,拓展艺术培训、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等消费。大力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加大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各类农村文化消费。

  (四)大力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

  积极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每两年发布广东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培育一批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文艺演出、动漫网游、工艺美术、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产品和设备制造等外向型文化企业,建设一批外向型文化产业基地,扩大广东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的份额。

  构建国际文化营销网络。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到海外兴办产业实体和建立营销渠道,重点抓好影视音像、动漫玩具、出版物、文艺演出、新闻媒体网络等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支持广东省媒体和各种所有制企业在境外办报、办刊、办台、办网,与海外媒体合办频道(率)、栏目、节目;鼓励广东省媒体创办外文报刊、广播和电视频道,支持广东省网站与国外知名网络媒体合作。

  四、发展重点

  (一)文化创意业。

  发展目标:文化创意业产值年均增长20%,到2015年成为文化产业重要门类和新的增长点。其中,创意设计、动漫游戏、音乐制作业产值年均增长超过25%。

  主要措施:

  ——推动文化创意业集聚发展。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基地。扶持成长性好的文化创意企业提升原创能力,培育一批品牌企业和产品。建设若干文化创意公共技术平台和产学研结合的文化创意研发中心。

  ——大力发展创意设计业。着力发展工业、时尚、平面、工艺美术、建筑与环境等设计产业。以广州、深圳为中心,辐射带动佛山、东莞、珠海、中山、汕头、潮州,打造优势互补、各有侧重、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扶持发展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创意设计企业。

  ——大力发展动漫游戏业。建设广州、深圳两个国家级动漫游戏基地,带动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惠州、肇庆、江门等市发展动漫游戏业。建设一批动漫游戏公共技术平台,加强动漫游戏开发系统等关键技术研发,塑造和培育一批动漫形象和品牌,推动动漫游戏衍生产品开发。推动广东省发展基础好、实力雄厚的企业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动漫网游领军企业,形成集创作、研发、生产、销售、衍生产品开发、人才培训为一体的动漫游戏产业集群。

  ——大力发展音乐制作业。按照“一基地多园区”格局,扶持和培育一批原创和市场开发能力强的龙头音乐企业和音乐创意园区。推动建设多媒体数字视听平台,鼓励和引导民族音乐、流行音乐原创和开发,打造音乐创作、出版发行、演艺、经纪、培训、后产品开发等音乐产业链。

  ——大力发展广告业。以规模化、集聚化、专业化、高端化发展为导向,构建现代广告产业体系。重点培育以创意设计、品牌代理和媒体服务为核心业务的综合服务型龙头广告企业。以广州、深圳为中心打造广告业集聚发展平台和创意基地,带动广告业上、下游产业发展。大力扶持以广告创意设计为主和利用高新技术开展广告制作的中小广告企业,充分发挥其主业突出、专业精熟、经营灵活的优势,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大广告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与省外和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打造高素质的广告人才队伍。

  (二)平面传媒业。

  发展目标:平面传媒业经营收入年均增长15%,到2015年,报刊数量和总印数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经营收入超过300亿元,打造资产超百亿元的报刊传媒集团。

  主要措施:

  ——推进报刊业分类改革和优化重组。稳步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分类改革,塑造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鼓励广东省报刊集团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经营,推动省、市报刊资源整合,支持平面媒体与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合作,形成以党报(党刊)为核心,各类报刊共同发展的报刊业新格局。

  ——打造具有较强国际国内竞争力的报刊传媒企业。重点扶持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深圳报业集团和家庭期刊集团等做大做强。支持重点平面传媒集团上市。

  ——推动平面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推动平面媒体数字化转型,建立适应全媒体发展的内容生产体系,支持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和户外新媒体联播系统建设。鼓励重点报业集团与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融合发展,打造全媒体集团。

  ——鼓励报刊业拓展产业空间。推动报业集团发挥品牌影响力,积极拓展信息服务、印刷出版、文化会展、文化物流等关联产业。

  (三)广播影视业。

  发展目标:到2015年,广播电视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00亿元,产业规模达110亿元;全省电影票房总收入达60亿元,电影银幕达1200块以上。

  主要措施:

  ——实施影视精品战略。完善影视精品创作生产资金扶持制度,建立华语电影剧本创作平台,每年生产一批精品电影、电视剧和电视节目。办好动漫频道,打造国际化动漫形象和品牌;创办纪录片频道,打造中国南派纪录片品牌。

  ——推动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实施媒体优化重组工程,成为在国内有较强竞争力的广播影视集团;推动广东卫视频道、深圳卫视频道成为国内强势卫星频道。加快南方广播影视创意基地以及广州、深圳网络音视频产业基地建设。

  ——做大做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推动双向数字化网络改造,构建互动业务平台,打造技术先进、实力强大的广电网络综合信息服务运营商。

  ——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做大做强珠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推进广东省数字电影院线建设,加快中小城市电影院建设和改造。力争2012年内普及县级数字影院,力争2014年前,实现县级多厅数字影院全覆盖。

  ——推动广播影视业创新。加快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国标数字电视地面广播单频网和国家数字音频广播先导网。发展高清电视项目,推动电影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提升3D技术应用水平。开展智慧家庭研发和应用,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新媒体、新业务,支持建设网络广播电视台,推动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手机电视等开发多媒体综合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业务。

  (四)出版版权业。

  发展目标:出版版权业产值年均增长10%,到2015年达到3000亿元,增加值达到800亿元;版权服务延伸到70%的核心版权产业园区。

  主要措施:

  ——提升内容生产水平。深入挖掘岭南文化资源,扶持重点优秀作品出版,每年出版一批精品力作。建设以广州为中心、辐射珠三角的出版内容产业带,支持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精品出版基地。

  ——加快发展数字出版业。积极发展互联网出版、手机出版,抓好出版流程数字化再造、数字出版服务及管理平台、出版资源智能化数据库等数字出版重大工程。重点建设广东国家数字出版基地。

  ——优化升级印刷复制业。重点发展数字印刷和新技术光盘,鼓励印刷复制企业采用数字和网络技术改造现有设备和生产流程,打造年产值超过30亿元、拥有核心技术的大型印刷复制企业,推广绿色环保印刷复制技术,扩大“印在广东”的国际影响力。

  ——积极发展出版物流通业。全面完成全省新华书店改革重组,打造省和广州、深圳三个国有大型发行集团,构建全省连锁经营、覆盖城乡的出版物发行网络。培育新兴出版物销售模式,建设广东出版物物流配送中心。办好“南国书香节”等,推动全民阅读。

  ——大力发展版权产业。重点发展核心版权产业,抓好版权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广州、中山等创建国家版权保护示范城市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示范基地。完善版权服务体系,探索作品代理制和作者经纪人制。

  ——推动出版版权业“走出去”。实施出版物对外推广计划,支持出版企业开发适应国际市场的产品,发展对外版权贸易,提高版权贸易输出量。鼓励出版企业到境外设立出版机构,参加国际出版展会。

  (五)演艺娱乐业。

  发展目标:演艺娱乐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到2015年,初步建成以珠三角为核心的现代演艺市场体系,成为国内演艺娱乐业最为活跃的区域之一。

  主要措施:

  ——实施演艺精品战略。以市场为导向,提升节目创意,推出一批常演不衰的演艺精品;扶持高雅艺术普及推广,促进演出内容与样式多元化。

  ——做大做强演艺市场主体。推进国有文艺院团分类改革,塑造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的演艺机构,打造一批品牌演艺企业,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演艺经纪公司。

  ——完善演出场馆设施建设。新建、改建一批专业演出场馆。推动广州、深圳建设若干个具有国家一流水准的音乐厅和剧院,珠江三角洲其余各市建设一批大中型的专业演出场馆,东西北地区建设一批具有综合演艺功能的影剧院。扶持广东星海演艺集团打造覆盖全省大中城市的演出院线。

  ——推动演艺娱乐与旅游融合,打造优秀旅游演艺节目。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旅游演艺市场,适度引进境外资本投资旅游演艺市场。

  ——调整优化娱乐场所结构,鼓励娱乐企业连锁经营,促进娱乐场所健康发展。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科技含量高的文化主题公园。

  ——建设以广州、中山和汕头澄海为集聚区的广东游戏游艺与动漫玩具产业集群,培育若干知名的跨区域游戏游艺连锁品牌。建设以广州、江门为主要集聚区的广东演艺设备产业集群,扶持演艺设备制造重点企业和品牌。

  (六)网络文化服务业。

  发展目标:网络文化服务业总收入年均增长25%,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形成以广州、深圳为中心,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的网络文化服务业基地。

  主要措施:

  ——大力发展网络文化信息服务、网络出版、网络广播电视、网络文学、新一代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以及手机等移动终端业务,推动广东省重点网站将提供内容服务与提供平台服务相结合,建设一批功能强大的网络传播和服务平台。推动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以资源、资产、业务为纽带,开展跨媒体经营,集内容创新、推广、服务为一体的网络媒体产业。设立省级新媒体发展基金,扶持网络新媒体发展。

  ——实施网络品牌战略。推动腾讯、网易等网站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扶持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推动南方新闻网、深圳新闻网等股改上市,建设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新闻网站,培育若干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大型商业网站。

  ——大力发展网络内容产业。实施网络文化精品工程,举办全省“网络文化精品”评选活动,每年推出一批具有广东特色、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原创网络文化作品。积极推动手机音乐、手机动漫、手机游戏等移动网络内容开发。推动网络媒体对内容资源全方位、深层次开发应用,形成多种媒体内容共享、形态共存的网络内容产业格局。

  ——积极推动网络文化服务业向移动互联网延伸。大力发展手机等移动媒体网站,以“视听互动”为中心,发展海量信息总汇、博客网、视频搜索引擎、台网联动中心以及包括IPTV、手机电视等在内的网上增值服务。支持网络及手机动漫游戏衍生品、移动多媒体文化产品的开发。

  ——推动网络影视、网络出版、网络动漫、语义智能搜索、手机内容服务、网络协同创作服务等领域关键技术开发和应用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创新型网络文化服务企业,建设若干网络文化服务公共技术平台。

  (七)文化旅游业。

  发展目标:到2015年,文化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质量和效益居全国前列,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文化旅游项目。

  主要措施:

  ——在对广东省世界文化遗产、水下文化遗产、国家和省重点文化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名镇(村)、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充分发掘其旅游功能,积极发展文化观光游、体验游、休闲游等。深入挖掘整理和开发老字号的文化资源。

  ——实施品牌引领战略。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向集团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引导和支持优秀文化旅游城市规划建设旅游文化名街、名镇、名村,打造文化旅游特色产业集聚区。

  ——积极开发文化旅游产品。推动文化与旅游结合,打造一批具有岭南文化特色的旅游精品线路和产品。开发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旅游功能。鼓励设计、制作独具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化旅游工艺品,挖掘文化旅游品牌形象价值,拓展产业链条。

  (八)文化会展业。

  发展目标: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展会品牌和龙头企业,建设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珠三角文化会展产业带。

  主要措施:

  ——加强文化会展业规划布局,推动珠三角各市完善会展场馆和设施,承办国内外重大文化会展活动,举办面向各类专业文化会展,形成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珠三角各市错位发展的文化会展业。鼓励东西北地区根据本地实际举办各类专业文化会展。

  ——办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东莞)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广东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中国(中山)国际游戏游艺博览交易会、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南国书香节、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大会、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中国国际漫画节、中国(广东)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等,推动其向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打造国际文化会展品牌。鼓励珠三角各市发展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专业文化会展。培育一批专业性强、服务水平高的文化会展龙头企业。完善文化会展配套服务,健全文化会展产业链。

  ——推动粤港澳台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办展,共同开拓海外文化会展市场,联手打造国际文化会展品牌。推动广东省文化会展企业与国际知名会展企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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