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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外观包装“乱象”亟待改善

2012-02-29 13:38   中外玩具网

  中外玩具网记者  张澄

  【中外玩具网2月29日讯】时下玩具产品的同质化竞争相当严重,玩具厂商怎样吸引消费者的注意?“第一印象”的外观包装就显得格外重要。

  作为消费者同时也是重庆海丰玩具有限公司总经理邱海曾开玩笑地表示,现在很多玩具,如果我们把包装卸掉,只看产品,会惊讶发现其实很多几乎都是一模一样。更重要的就是,产品在外观包装设计上有很多细节之处需要玩具厂商们加倍留神。


图片1:伶俐宝公司产品的包装,在设计上风格各异又又融合统一

  包装须符合国家规范

  在玩具行业尤其与商超渠道打交道多年的邱海,对此深有体会。他称,包装是目前很多玩具厂家的一根“软肋”。销售渠道特别是商超系统对产品要求特别严格。除了对产品品质、价格、款式,他们对包装非常在乎。“如果包装没有百分百符合国家要求,是不能进入正规渠道销售的。”

  那么怎样才算是一款合格的包装?首先得在外观设计上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

  邱海介绍,其实目前市面上有些产品是很优秀的,但厂家可能对国家某些规范掉以轻心。比如说一款足以让消费者眼前一亮的产品,不管是功能、价格、性价比都让人很惊喜,但一看包装就太让人失望了--不能符合国家“百分百”的规定,不能引进商超渠道销售。

  他向记者举例说明了市面上一些玩具包装的“乱象”:有些产品的包装上,可能3C、条码等都齐全了,但商标就标错地方了。按照国家规定“R”是要标在品名的右上角,但有些包装就乱套了,左下的右下的甚至中间的什么都有,“乱象”横生。

  此外,一些玩具生产经营者可能同时拥有几个公司,但只有其中一家公司的产品有条码,其他公司是不能共用的,因为虽然是同一老板,但每个注册公司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能混用各公司的资源。

  对生产地址的标识上也不注意。一个生产公司可能会有好几个生产厂址,但标识不清楚就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疑惑,同时也不符合国家规定,因为规范的包装只对产品生产的注册的地址作认定。

  还有,带有“该活动一切解释权归xxx公司所有”等类似字眼的标识,国家质检总局已禁止在产品外包装上出现了。经销商告知厂家后,某些厂家对这些要求仍不以为然。结果就导致产品不能通过商超渠道的审查,造成无谓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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